以送玩具水枪为诱饵 卖玩具的“坏爷爷”猥亵儿童被判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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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送玩具水枪为诱饵 卖玩具的“坏爷爷”猥亵儿童被判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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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边摊的玩具不能买,不仅质量得不到保障,还有可能遇到坏摊主。昆山一摆摊卖玩具的老人以送给孩子玩具为诱饵,猥亵儿童。近日,昆山法院审结了该起猥亵儿童罪案件,猥亵儿童的老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。
2014年11月一天下午,张敏(化名)下楼时看到在小区玩耍的女儿小丽手里拿了一个玩具水枪,而且发现那把玩具水枪是新的,应该值十几块钱。因为她并没有给女儿零花钱,很好奇女儿是从哪里得来的,便上前询问是谁给她的。小丽(化名)告诉妈妈说是卖玩具的老爷爷给的。
回到家后,张敏很是怀疑,便再一次向女儿追问到底是怎么回事。此时,她发现女儿的表情有点不正常,就告诫女儿不能随便要别人的东西,以免吃亏上当。小丽听了妈妈的话以后便将实情道了出来。小丽告诉张敏,送她玩具的老爷爷在车库里摸了她屁股,是将手伸进裤子里摸的。气愤不已的张敏,让女儿带她找那位老人并报了警。
原来,自湖北来昆山打工的66岁的刘某,在昆山市某小区广场上摆摊卖玩具,9岁的小丽在他的地摊前经过时,便以送给小丽一支玩具水枪为诱饵,将小丽带领到其居住的车库中。到了车库里面,刘某先关上门,然后把手伸到小丽的裤子内,抠摸小丽阴部,随后便给了小丽一支玩具水枪。案发当晚,刘某在家中被昆山市公安局民警抓获,同月23日被刑事拘留。2014年12月底公诉机关向昆山法院提起公诉。
昆山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刘某猥亵儿童,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,判决被告人刘某犯猥亵儿童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。
在此提醒广大市民,平时一定要给孩子进行自身安全保护教育,现值暑假,各位家长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小孩,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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